3月11日,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廣西消委會聯(lián)合發(fā)布2020年度廣西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涼茶店非法添加西藥、房地產公司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超市銷售“三無”口罩、商貿公司利用“會銷”形式向老年人銷售保健食品、母嬰護理公司服務糾紛等生活中常見的消費糾紛問題。
新華社記者 胡虎虎 攝
案例一
梧州市六家涼茶店非法添加西藥侵權案
案情簡介
2019年6月,梧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陸續(xù)接到舉報,市內部分涼茶店聲稱所售涼茶對感冒治療效果很好,懷疑添加了西藥成分。梧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立即組織執(zhí)法人員用4個月時間,對全市100多家涼茶店開展拉網式走訪和摸排,通過抽檢樣品,從勇順涼茶鋪、周七涼茶店等6家涼茶店的樣品中檢出馬來酸氯苯那敏、氨基比林等9種西藥成分,扣押不明藥粉5千克,從江某某、周某某等6名當事人家中搜出咳特靈等西藥一批。《食品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食品中禁止添加藥品,這6家涼茶店經營者已經涉嫌刑事犯罪,2019年10月28日,梧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處理結果
該違法行為已經侵犯不特定多數(shù)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梧州市消委會與市市場監(jiān)管局、公安局、檢察院會商,提議由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得到支持。2020年10月,涉案6人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支付民事賠償金3.5萬元至64萬元不等,并在梧州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案件點評
涼茶作為一種含中草藥成分的飲料,國家將其列為食品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食品中禁止添加藥品,不得宣傳治療功效。本案當事人在涼茶中添加西藥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也觸犯了《刑法》,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該系列案最終通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嚴懲,收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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