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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一男子租鋪面不成,反被房東索要“差旅費(fèi)” (2) |
2021年10月08日 10:30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廖先生與房東簽訂的合同。 合同里約定,自商鋪交付之日起,乙方應(yīng)支付甲方第一期的租金。蔣先生說,雙方當(dāng)時口頭約定,房東交鑰匙之后他就一次性交三個月的房租,但是后來事情有了變化。 蔣先生:跟我說第二天交,晚上他就回河池了。第二天我打電話給他,問他什么時間上來交付給我,他說我今天比較忙,明天吧,就這么又拖了一天,這一天拖完了又拖到現(xiàn)在。(后來)他跟我講要我把后面的租金交給他,他才能把鋪交付給我。但是問題又來了,你跟開放商都沒有收房,那我把錢交給你,你又要拖我多久呢,我怎么敢交。 ▲蔣先生(左)與志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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