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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人注意!你愛吃的酸筍,可能已經(jīng)放了一年… (5) |
2021年03月19日 09:23 來源:南國早報、新聞在線 編輯:潘曉明 |
制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 將被追究刑責(zé) 依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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