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wǎng)-廣西日報柳州訊(記者 謝永輝)近日,柳州市檢察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該市近期查處的一批“套路貸”案件,現(xiàn)已有41人被批準逮捕。
2019年10月初,柳州市公安機關一舉搗毀了多個盤踞在該市財富大廈的“套路貸”犯罪團伙。柳州市檢察院組織、抽調(diào)了四城區(qū)檢察院的辦案骨干,組成專案組并派員與公安機關對接,引導偵查。截至2019年12月25日,已審查批準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涉案人員41人。
據(jù)介紹,“套路貸”是近些年出現(xiàn)的新的詐騙犯罪,同時伴隨有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暴力犯罪,也是黑惡勢力慣常采用的犯罪手段。從審查批準逮捕的情況看,上述犯罪團伙在外省作案后流竄至柳州市,又繼續(xù)頂風作案。各團伙成員在外省均不同程度涉及黑惡勢力的違法犯罪。目前,該市檢察機關專案組正積極與公安機關密切協(xié)作,全力查辦這一系列案件。
本報百色訊 (記者/凌聰 通訊員/岑嶺)2019年12月27日,百色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件在右江區(qū)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以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彭某翔等11名涉惡團伙成員有期徒刑,主犯最高被判14年4個月有期徒刑。
右江區(qū)法院認為,被告人彭某翔、黃某晟組織、領導犯罪集團,有預謀有組織假借民間借貸名義,通過虛增借款合同壘高債務進行詐騙、非法拘禁等一系列犯罪活動,犯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系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且符合惡勢力犯罪集團的認定條件。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彭某翔和黃某晟有期徒刑14年4個月,分別處罰金50萬元、48萬元;以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其余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2個月至6年2個月不等,并處相應罰金。同時,對涉案贓款贓物及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依法予以追繳,返回被害人或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