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近日,沈陽市民到該市社保大廈辦理業(yè)務,因風大天寒、未到上班時間,他們欲提前進入辦事大廳避風驅寒,不料卻遭物業(yè)保安呵斥、推搡、驅趕。10月17日,沈陽市社保中心回應稱,已約談涉事保安所在的沈陽宏途物業(yè)有限公司,責令物業(yè)公司予以嚴肅處理,認真整改。
微評:保安代表社保部門接待來訪群眾,一舉一動關乎社保部門的公共服務形象。如果機關單位作風過硬,平時關注群眾冷暖,對群眾服務熱情,主動為群眾排憂解難,保安看樣學樣,何至于冷言惡語驅趕避寒群眾?這不僅是涉事保安的錯,涉事單位也應深刻檢視自身問題。
(教師 葉祝頤)
微評:保安驅趕避寒群眾,其冷漠并非與生俱來,而是可能源自涉事單位的管理。服務好辦事群眾,不僅是公職人員的義務,也是保安的責任。涉事保安理應受到批評,涉事單位也應反思并做出相應的改進,將服務理念貫穿于所有的環(huán)節(jié),這才是真正的為民服務。(職員 黃齊超)
微評:民眾需求無小事,哪怕是避風、避雨、上廁所之類的需求也不是小事。比起職責范圍內的“正事”,這些事連著民心,也連著機關單位的作風和形象,更容易體現(xiàn)機關單位是否有親民作風和為民服務意識。為民眾“避風躲雨”開方便之門是機關單位作風建設的剛需,也是加強服務的必選項。機關單位應常懷愛民之心,把滿足民眾的“避風躲雨”類需求納入正常服務的范疇,納入化解民眾“急難愁盼事”的范疇。
(律師 李英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