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螄粉制作工藝納入歷史文化保護名錄;城市綠化明確剛性指標,且要優(yōu)先使用本土樹種……2月20日,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從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獲悉,3月1日起,一批市一級地方性法規(guī)將實施。
柳州:建立名錄制度保護城市歷史文化
柳州市于1994年1月被國務院認定為第三批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具有2100多年建城史,全市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chǎn)資源。目前,該市形成了自治區(qū)級歷史文化街區(qū)2處,市區(qū)文物保護單位72處、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20多個、歷史建筑64處等,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科學價值和藝術價值。
《柳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5月1日實施。條例規(guī)定柳州市政府應當建立保護名錄制度,同時對保護名錄的內容、保護對象的認定標準、認定程序以及名錄調整的歷史條件作出了規(guī)定。
條例規(guī)定名錄的內容包括歷史城區(qū)、歷史文化街區(qū)、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歷史地段、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傳統(tǒng)地名、地下文物埋藏區(qū)、工業(yè)遺產(chǎn)、古樹名木等。例如:
以明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磚砌的古城墻內的柳州府城為主,并向外擴展至包括柳侯公園和飛鵝路以北舊城區(qū)的歷史城區(qū);
以曙光西路歷史文化街區(qū)、東門歷史文化街區(qū)為代表的歷史文化街區(qū);
以柳江大橋、柳州消防隊望火樓、柳鐵工人文化官、里雍鎮(zhèn)河表屯孫家大院等為代表的歷史建筑;
以侗族大歌、侗族木構建筑營造技藝、柳州山歌、壯族師公舞、柳州彩調、柳州螺螄粉手工制作技藝等為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
代表古代歷史文化的柳侯祠碑刻、東門城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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