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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舉報欽州一“民警”詐騙 卻因?qū)佟敖?jīng)濟糾紛”不立案 (3) |
2020年07月21日 08:31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投資者的轉(zhuǎn)賬記錄。 “他們利用虛假資料信息騙錢,為何就不能立案呢?”馬女士很不解。今年3月2日,他們從樂業(yè)縣林業(yè)局拿到了相關(guān)證明:寧某和黃某從2013年到目前為止,從未到樂業(yè)縣林業(yè)局辦理過那片“承包林地”的采伐證,實際上那片林木與寧某和黃某也無關(guān)。 追不回林木投資款,廣東的工廠也倒閉 在廣東開工廠的投資者黃文欽也有類似遭遇。2013年6月,他經(jīng)好友介紹,得知寧某和黃某在百色田林縣潞城鄉(xiāng)有速生桉林木轉(zhuǎn)讓。經(jīng)過實地看林,黃文欽支付了235萬元給寧某和黃某,對方與他簽下一份承包1387畝速生桉林木的《協(xié)議書》。 然而,接下來的情況也和上文一樣,寧某和黃某一直沒有將采伐證辦給他,報警也無法立案。 “他們根本沒在那里承包有桉樹,出示的資料是虛假的。我目前還有170多萬元投資款要不回,報警也抓不了他們”,黃文欽說,為了追回這筆錢還債,他耗費了一兩年時間,其間由于無心管理廣東的模具工廠,現(xiàn)在工廠也倒閉了。 當(dāng)事人否認欺詐,每案均有說辭 針對以上幾人的投訴,2020年7月15日中午,寧某在電話中告訴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涉及謝先生等人的700萬元林木生意,目前他已按照合同辦理采伐證給他們,是他們自己的原因不去砍伐的;涉及凌先生的110萬元的合同,他也辦好了砍伐證,是因為凌先生承包的林木與當(dāng)?shù)卮迕裼屑m紛,他自己也不愿去砍伐;另外,涉及黃文欽的235萬元,他已經(jīng)退還了對方61萬元,剩下的欠款雙方已協(xié)商好相關(guān)還款事宜。寧某強調(diào),他未欺騙過任何人。 不過,記者提出要與寧某面見,查看一下他手中的證據(jù)時,卻遭到了拒絕。 隨后,黃某也接受了記者的電話采訪,他的回答基本與寧某一樣:“如果我們有罪,早就被抓了”。同樣,黃某也拒絕與記者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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