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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人打球或游泳時不注意 男子在邕江邊偷走9部手機 |
2020年06月25日 08:33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一名男子趁著市民在邕江邊運動、游泳不注意時,頻頻“順”走市民的財物,并惡意敲詐勒索。在5個月時間里,該男子先后作案8起,涉案金額5萬余元。6月22日,南寧市公安局福建園派出所民警將嫌疑人陸某抓獲。 ▲嫌疑人陸某指認作案現(xiàn)場。 2月4日晚,市民陳先生在江南大道凌鐵橋燈光球場打球時,將手機放在旁邊座椅上,10分鐘內(nèi)手機被盜。4月17日,市民許先生在凌鐵橋燈光球場打球時,被盜走3部手機;4月20日,葛某的一個書包在凌鐵橋球場被盜,內(nèi)有手機、銀行卡和身份證…… 今年2月以來,江南江濱公園、凌鐵橋燈光球場、邕江一橋一帶,陸續(xù)發(fā)生多起群眾財物被盜案件。南寧市公安局福建園派出所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嫌疑人不僅在光天化日之下實施盜竊,還明目張膽地給受害人打電話索要財物,利用受害人手機上的支付寶套取現(xiàn)金,使用受害人的賬號訂外賣。 隨后,民警認定這些盜竊案件系同一人所為,通過技術(shù)手段,最終確認嫌疑人身份為崇左籍的陸某。 6月22日下午5時許,陸某再次在邕江一橋底尋找作案目標(biāo)準(zhǔn)備下手時,民警將陸某抓獲。 經(jīng)查,陸某現(xiàn)年30歲。今年2月初,陸某在凌鐵橋燈光球場、邕江一橋一帶閑逛時發(fā)現(xiàn),有不少市民在運動時會將貴重財物放在球場邊或岸邊,且無人看管。有盜竊前科的陸某心生貪念,將作案時間選在傍晚燈光昏暗時分。作案前,陸某往往隱匿于球場附近的綠化帶中觀察。當(dāng)市民疏于看管財物時,陸某便將財物“順”走。 貪心的陸某并不滿足于盜竊財物。陸某在對多名受害人的財物進行清點后,發(fā)現(xiàn)有銀行卡、身份證等物品,遂使用支付寶套取受害人銀行卡和“花唄”內(nèi)的金額,還使用受害人的手機賬號點外賣。為了敲詐受害人,陸某還使用微信名為“北城”的微信號添加受害人,要求對方微信轉(zhuǎn)賬以贖回身份證和銀行卡。 據(jù)陸某交代,自今年2月以來,他共在江南區(qū)、青秀區(qū)作案8起,盜竊9部手機和若干現(xiàn)金,涉案金額5萬余元。 6月23日,陸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江南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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