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傍晚,南寧市民楊女士匆匆來到南寧市公安局興寧派出所報警,稱她在6天時間里被男子陳某以高息回報為誘餌,騙走人民幣近30萬元。陳某此后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月21日,興寧區(qū)檢察院對他批準逮捕。
興寧派出所民警秦泉介紹,楊女士與犯罪嫌疑人陳某是朋友關系,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2日,陳某從楊女士處騙走近30萬元。陳某告訴楊女士,他有代還信用卡獲利的業(yè)務,如果楊女士借錢給他運作,他每5小時給楊女士3%的利息。楊女士于是借了1萬元給陳某,當晚陳某給她還了1.03萬元。楊女士相信了陳某,當陳某再次向她借錢時,她便通過各個網(wǎng)貸平臺套取現(xiàn)金,前后共轉(zhuǎn)賬近30萬元給陳某。
隨后,網(wǎng)貸平臺開始向楊女士催債,楊女士要求陳某還款,陳某稱目前拿不出錢,建議延長還款期限。陳某一拖再拖,楊女士感覺自己被騙了,向警方報警。1月9日,興寧派出所將陳某抓獲后發(fā)現(xiàn),陳某從楊女士處借來的近30萬元,被他全部在賭博網(wǎng)站上輸光了。陳某所說的代還信用卡業(yè)務,只是他騙錢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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