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wǎng)6月11日訊(宋建強 記者 佘雨桐)近日,哈爾濱市南崗區(qū)人民法院運用遠程提訊系統(tǒng),集中對6起適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進行開庭審理,共用時40多分鐘,平均個案庭審時間約為7分鐘。
南崗區(qū)檢察院于2019年4月26日受理被告人張某犯危險駕駛罪一案,立即向被告人送達了《被告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告知被告人在訴訟中享有選擇適用速裁程序的權利、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相關權利義務和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委托值班律師指導被告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被告人明確自愿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適用速裁程序。本案于4月30日在南崗區(qū)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審理過程中,經(jīng)法庭詢問,被告人不申請回避,公訴機關簡要陳述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并建議判處被告人拘役四至五個月并處罰金,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簡要發(fā)表了答辯意見,被告人在最后陳述中表示認罪、悔罪,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整個庭審用時6分鐘,被告人張某服判息訴并于判決生效后及時交納了罰金。
4月30日,南崗區(qū)法院集中對錢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6起適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進行開庭審理。庭審中,審判員和公訴人均在南崗法院刑事審判庭,被告人在南崗區(qū)看守所,通過電子屏幕、音頻視頻實時傳輸庭審過程。庭審結束后,書記員通過遠程操作系統(tǒng)將庭審筆錄傳送至看守所,由被告人核對筆錄簽字、摁印后再回傳法院。通過遠程提訊系統(tǒng)審判6起案件,用時40多分鐘,平均個案庭審時間約為7分鐘。
據(jù)南崗區(qū)法院黨組成員、分管刑事工作院領導苗景介紹,刑事速裁團隊成立兩個月以來,共受理刑事速裁案件111件,占同期刑事案件受案數(shù)的50.45%;審結92件,占同期刑事案件結案數(shù)的44.44%。刑事速裁案件平均庭審用時8分鐘,平均審限7天,當庭宣判率100%,服判息訴率98.19%。
目前,運用遠程提訊系統(tǒng)審理刑事速裁案件50件,占運用該系統(tǒng)審理案件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