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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有人種這“菜”來吃,被警察找上門!嚴重可坐牢 (4) |
2021年03月22日 08:35 來源:平安全州警訊 編輯:王飛 |
不過,法不以不知而無罪,依照相關(guān)規(guī)定,黃某、蔣某均被公安機關(guān)依法處理,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注意!私自種植罌粟,違法! 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guī)定,種植滿500株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不滿500株的給予拘留或者罰款。國家明令禁止種植的植物不要私自種植。 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一) 種植罌粟500株以上不滿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較大的; (二) 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處理后又種植的; (三) 抗拒鏟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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