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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火車票搖身一變成了“報銷”憑據(jù)?涉案數(shù)十萬元 (5) |
2021年02月09日 07:37 來源:法治最前線 編輯:潘曉明 |
南寧鐵路公安處刑警支隊 六大隊副大隊長 唐韶宏 : 犯罪嫌疑人黃某的行為觸犯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9條第3款之規(guī)定,涉嫌偽造、販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已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旅客的乘車信息可以通過12306平臺進行查詢,發(fā)票也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進行真?zhèn)尾轵,企業(yè)相關人員應當通過上述平臺查驗后再予以報銷,以便能夠更好地保護企業(yè)合法權(quán)益,徹底鏟除此類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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