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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男子冒充警察騙財騙色 多名女子被騙數十萬 (2) |
2020年10月29日 08:23 來源:廣西法治日報 編輯:徐世杰 |
當場查獲的部分物品。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林某均對自己冒充人民警察實施詐騙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2018年9月16日,犯罪嫌疑人林某均通過微信附近的人添加張某為好友,在閑聊的過程中,林某均得知張某是靈山縣人,離他老家很近,于是林某均靈機一動,跟張某說自己已經離婚,張某也表示自己也離婚了,林某均便提出跟張某談戀愛的要求,張某同意交往后,林某均就找機會約張某出來吃飯。 為取得被害人張某的信任,犯罪嫌疑人林某均自稱是馬山縣公安局民警,并在其車上放有一套警服和一本假的警官證,林某均經常穿警服T恤出現在張某的面前,就這樣慢慢相處取得了張某的信任。林某均開始以資金周轉等各種理由向張某借錢,額度比較大的有兩三次,這些大金額的資金都是張某刷信用卡給林某均,為了討張某的歡心,林某均平時通過微信發(fā)紅包給張某。后來張某也多次催林某均還錢,林某均只還了7600元,另外的5萬多元始終沒有還,迫于張某的多次催債,林某均一氣之下直接將張某的微信、手機號碼拉黑。張某發(fā)現被騙后,這才恍然大悟立即報警。 嫌疑人林某均。 犯罪嫌疑人林某均交代,其所駕駛的奧迪A3小轎車是另一個女朋友劉某云的車,他平時開這輛車或者借其他人的車去跟別人談生意、談戀愛,繼續(xù)騙取他人錢財。先后交往了張某、劉某云、潘某美、林某等人,騙取了潘某美鄰居譚某因3000元,騙取了譚某因的朋友陸某靈2萬元。 2018年8月,林某均謊稱可以幫助陸某靈申請到一套安置房,但是需要活動經費2萬元,陸某靈就將2萬元交給了林某均,林某均拿到錢后跑往南寧,不接電話,陸某靈多次聯系不上才發(fā)現自己被騙。 民警深挖后進一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林某均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冒充人民警察多次向他人借款。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林某均與被害黃某群人在彩票店認識,林某均自稱認識馬山縣公安局民警,并且關系很好,騙取被害人黃某群的信任后多次向黃某群借錢,涉案金額上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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