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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開庭審理一起非法收購、運輸珍貴動物制品案 (2) |
2020年10月24日 08:07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2017年底至2019年5月,被告人馬某某在剛果民主共和國為被告人宋某某、佟某某、呂某某等人收購象牙、穿山甲鱗片等瀕危動物制品,馬某某負(fù)責(zé)聯(lián)系貨源、翻譯、制定賬戶代收款、代辦相關(guān)證書、提供囤貨場所、安排發(fā)貨等事宜。被告人宋某某、佟某某、呂某某等人分別收購穿山甲鱗片共計11.912噸,均存放在馬某某位于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倉庫內(nèi)。 ▲庭審現(xiàn)場。法院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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