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 > 首頁欄目 > 滾動新聞 > 正文 |
不是你的路別走!為何電車行人上高速事件頻發(fā)? (4) |
2020年04月09日 07:07 來源: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 作者:岑琴 謝斌 李重寧 編輯:陸權香 |
4 禁行車輛上高速涉嫌違法 據廣西高速交警二大隊介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規(guī)定,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在各個高速公路收費站口,也都有相應的警示標志,對于硬闖高速公路的行人和車輛,交警部門會第一時間進行勸阻和送下高速路。但是現實中,對于一些硬闖高速的摩托車、電動車之類,相關管理部門也面臨著比較為難的處境。一旦在收費站口來不及攔截,車子上了高速后分岔口多,追查起來比較費時費力。 上高速公路的危險性很大的,低于70公里/小時的機動車都不能走高速,那么對于那些在高速上行車的摩托車、電動車或者行人來說,就更危險了。據統(tǒng)計,車速在80公里/小時的狀態(tài)下撞擊到行人,行人的死亡率幾乎高達90%,同時車內人員也會有生命危險。即使沒有發(fā)生直接碰撞,為了避讓突然闖入前方的行人或非機動車,高速行駛的機動車忽然減速或是避讓,都可能發(fā)生意外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交警部門提醒,按照規(guī)定,非機動車和行人不得進入高速公路。一旦發(fā)生事故,如果機動車司機沒有過錯行為的話,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將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1 策劃:劉山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
>>更多精彩圖集推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