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腐敗行為的“零容忍”,就是不給哪怕再微小、再隱性的任何腐敗行為一絲一毫的機會。一些人認為,反腐敗的重點是處理大案、要案,只要殺一儆百,就能教育一大片,進而漸漸地形成了一種“抓大放小”的錯誤認識。一些領導干部也自以為只要“大案不犯”,即使是“小錯不斷”,也不會有什么太大的影響。強調反腐敗要實行“零容忍”,很有現(xiàn)實針對性。
腐敗再小,也是禍害,在性質上“變不了”。養(yǎng)虎成患,固然是禍害,但蒼蠅多了,同樣也是禍害。不能因為它能量弱、破壞小,就忽視它的存在,允許它到處亂飛、傳播疾病。十八大報告指出,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辨別腐敗的關鍵在于是否有錯,而不在于錯大錯小、官大官小。所以,在反腐敗這個問題上,一定要摒棄那種“小貪”關系不大的錯誤認識,堅持做到“零容忍”。
腐敗再小,影響不小,在危害上“傷不起”。對大吃大喝、鋪張浪費這樣的腐敗現(xiàn)象,在人民群眾中的反映十分強烈,損害黨群、干群關系,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如果聽之任之,一些人會認為,領導干部連吃喝這些小節(jié)都不注意,都克制不了,還能帶領我們干大事嗎?還有一些腐敗分子,雖說職位不高,事情不大,但如果當成“小的”給放了,人們會以小見大,認為小官都這么無法無天,大官還了得,進而會對我們的黨和政府喪失信心。
小錯不抓,可釀大錯,在把握上“控不住”。其實,很多腐敗分子都是從小錯開始,逐步蛻化變質的。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要常思貪欲之害,謹小慎微,防微杜漸,堅守為人做官的底線,不越“雷池”半步;作為組織,更要堅持從嚴治黨,“防患于未病之時”,從小事抓起,使干部不犯錯誤,犯了錯誤能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糾正。(劉春元)